主持单位名称 | 南京艺术学院 | 主管部门 | 江苏省教育厅 |
联系人 | 季晨 | 联系电话 | 025-83498313 |
传真 | 025-83498122 | 邮政编码 | 210013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教务处 | ||
电子信箱 | jiaoyan@nua.edu.cn |
主要贡献:
南京艺术学院始终高度关注和投入高等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可以说“关心教改、支持教改、参与教改”已经成为南京艺术学院党政领导及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诉求。在政策引导、经费扶持、学术研讨等诸多方面,学校都努力为教育教学改革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与教学建设资助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了教学成果奖励与教学建设资助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奖励或资助。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成果评比中,学校在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精品教材评优与立项、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基础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等方面共取得了近100项成果,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