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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单位名称南京艺术学院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联系人季晨联系电话025-83498313
传真025-83498122邮政编码210013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教务处
电子信箱jiaoyan@nua.edu.cn


主要贡献:

南京艺术学院始终高度关注和投入高等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可以说“关心教改、支持教改、参与教改”已经成为南京艺术学院党政领导及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诉求。在政策引导、经费扶持、学术研讨等诸多方面,学校都努力为教育教学改革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与教学建设资助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了教学成果奖励与教学建设资助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奖励或资助。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成果评比中,学校在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精品教材评优与立项、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基础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等方面共取得了近100项成果,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