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专业,突出课程——美术学院教学改革的思路与做法
2、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绘画专业创作成果奖励办法
3、关于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
4、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规划及要求
5、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管理条例
6、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质量检查制度
7、本科专业方向(创作)教学目标
强化专业,突出课程
——美术学院教学改革的思路与做法
在南京艺术学院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改革大局中,美术学院紧密结合“厚基础、强能力、宽口径、高素质”的综合培养目标,以培养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全面提高学生艺术品味,在扎实积累造型基础上充分发挥个性追求,切实开发创作潜能。我院本着专业教学实际,及时开展各项教改教研活动,促进全体教师积极主动地从观念和认识上切实转变,准确树立“强化专业,突出课程”的教学理念,并在具体教学工作中灵活运用、有效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经过逐步的探索与实践,针对技法类专业与美术理论专业的区别,分别实行了工作室制度和教考分离制度。
一、工作室制度
在教学中,实施学分制整体管理模式与专业工作室教学分治模式相结合;主讲教师负责与辅导教师协助相结合;专业必修课程与相关选修课程相结合;课程固定组合“套餐”与学生个人“自助餐”相结合,使课程主题更加突出,教学内容更加丰富。根据本学科现有专业的实际情况,美术学院从2003年10月起,先后设置了8个专业教学工作室。美术学院各专业工作室以本科二级学科为基点,分别建立在绘画、雕塑、美术学三个本科专业之上,以某一专业方向为主导,合理配置各专业方向下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创作课程。自建立工作室以来,学生的整体专业能力明显提高,各工作室已经毕业的本科学生的整体水平大大高于以往,受到普遍好评。
通过不断的探索和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教学水平,已有的工作室规模不断扩大,设施日益完善,制度更加健全。具体负责人如下:张新权—油画第一工作室(意象油画及当代绘画)、邢健健—油画第二工作室(新写实油画及材料技法)、毛焰—油画第三工作室(具象表现绘画)、束新水—中国画第一工作室(人物)、徐钢—中国画第二工作室(山水)、孔六庆—中国画第三工作室(花鸟)、张放—版画工作室、朱智伟 尹悟铭—雕塑工作室
1、工作室职责范围
(1)美术学院各工作室是与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模式相衔接的教学机构,它们直接隶属于美术学院管理,各工作室主任由美术学院委派挂牌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各工作室在本专业教学和科研范围内,具有相对稳定和独立的职能。
(2)美术学院各工作室必须集中本学科专业方向优势,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充分确立和体现自己的特色,以完整而高质量的专业化教学,使学生对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有比较全面深入的认识和把握,为今后的美术创作和研究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从而达到培养高素质美术创作人才的教学目的。
(3)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条例》要求,各工作室主任负责本工作室内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撰写教学大纲、教材、教案等教学文件建设工作;负责课程设置及聘用任课教师工作;安排日常教学及考核评估工作;进行日常教学秩序监督和检查工作;组织本专业科研及学术交流等项工作。
(4)工作室主任有权决定美术学院内教师的聘用与否,凡欲聘用美术学院以外的教师担任本工作室课程教学,则必须事先将受聘人的相关资料报请美术学院审定批准。各工作室每学年外聘教师任课的学时数,不得超过总学时数的10%(含)。
(5)根据各工作室的教学科研计划和实际开展情况,美术学院将以学生人数为准,按学年分匹相应经费(每学年每个学生500元),由工作室主任负责使用于本工作室的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6)各工作室每学期必须举行至少一次能够体现本工作室教学特色和水平的“学生作业汇报展”,学生作业成绩的优劣将作为工作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2、工作室课程设置
(1)工作室开设的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各门课程必须达到美术学院统一要求的课程标准,必须有完整的教案和教材,包括教学课题,挂牌主讲教师及作业辅导教师资料,学时学分划定,教学内容及要求,作业质量要求,集中考试命题,考试评分标准等内容,并形成规范文字上报美术学院,通过审核后方能实施于教学。
(2)各工作室的课程设置均实行“套餐”制,即以学期为单元开设相对固定的组合型专业课程。各工作室下学期欲开设的课程,必须于本学期第十五周之前上报美术学院,经审定后向学生公布。各工作室欲开设的新课程,必须按要求提前上报美术学院,经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于本工作室教学。
(3)工作室开设的各门课程必须本着以创作实践带动专业基础的原则实施教学,在各课程内均适量安排创作练习内容,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强调树立专业创作意识和观念。同时必须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分配好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创作课程的比例。
(4)工作室各门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必须按照美术学院统一规定的专业课程教学规范,完成相关理论知识讲授,经典范作可视评析,基本技能练习与指导,教师当堂技能示范,课堂作业集中讲评,课程当堂集中考试以及符合“考教分离”原则的集体阅卷评分等各项教学步骤。
(5)各工作室的部分专业课程和专业创作课程(包括毕业创作与毕业论文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在院教务处规定的时段内,自行安排1—3周时间外出写生考察,并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计之以相应的学时和学分。
(6)各工作室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得少于2门,所开设的各门课程(不包括毕业创作与毕业论文课程)均可按照美术学院统一规定 的1—8个级次设计及授课,课程学分则按相应的课时数划定。每学期教学时段总约为15-18周,共约180-280学时,每周约为12-16学时,每20学时约为1学分。
(7)各工作室开设的人体写生类课程,必须安排在美术学院统一规定的季节时段内(12月1日-3月31日以外),其课时数不得超过学年课时总数的40%(含)。
(8)工作室开设的所有课程,不得与其他专业工作室开设的课程重复设置。美术学院所有在职或聘用的教师,均可以在各工作室间内外流动授课,但所有任课教师每学期在院内外的开课时段不得重叠。
(9)各工作室必须在本工作室学生毕业之前,安排其选择修读3门以上美术学院统一开设的相关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
3、工作室教学管理
(1)各工作室不分年级,以明确的强化专业教学的课程“套餐”及相应的教学单元实施教学。各工作室在教学课时内,安排主讲教师挂牌授课,并根据教学需要划定相应的课程作业练习时间,安排辅导教师定时辅导学生的作业练习。
(2)学生欲进入某一工作室学习,可在第一学年结束前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条例》的相应程序进行,在第二学年正式进入工作室学习。所有本科学生均有选择美术学院不同工作室及相应课程修读的自由,但必须达到各工作室对“前修课程”的要求,进而报名参加该工作室组织的专业摸底考试,对专业摸底考试成绩优异者,各工作室有权决定接纳。各工作室每次进入学生人数按专业划分一般为7-15人左右,凡拟接纳的学生人数超出此上下限人数者,须报请美术学院批准。
(3)已进入美术学院某一工作室修读的学生,必须每学年修完该工作室 “套餐”中的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各工作室可以根据教学和培养人才的需要,在不违背教学大纲的总体要求下,在教学时段内灵活地安排学生修读该工作室以外的其他课程。
(4)美术学院各工作室的学生可以内外流动,学生欲从所在工作室转向另一工作室或其他课程学习,原则上应修完所在工作室的课程,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提前向所在工作室提出申请,报送美术学院审批同意,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条例》及本方案的相关规定要求,提前办理从所在工作室转入另一工作室或其他课程学习的手续,并于下一学期正式转入另一工作室或其他课程学习。
(5)进入工作室修读的学生,必须按教学要求准时到堂听课,按时完成符合教学要求的课程作业,方能参加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凡无故缺课超过课程学时总数10%(含)或未按时足量完成课程作业者,不得参加课程考试,其已修学时作废,若欲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则必须重修。
(6)美术学院各工作室教学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制度,凡进入工作室修读的学生,在二个教学单元即一学年之内,所学各门专业课程及专业理论课程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平均80分以上,否则,工作室有权将其辞退。
(7)进入工作室修读的学生欲申请免修某一门专用课程,须通过所在工作室向美术学院递交免修申请,同时,必须呈交由课程主讲教师审阅核定分数并签字同意申请免修的符合该门课程教学质量要求的作业,报送美术学院批准。免修申请获准后,仍须按照教学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凡免修申请未获批准或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继续申请该门课程免修。申请免修的课程一律不得跨跃课程级次。
(8)美术学院各工作室作均作为本专业方向本科毕业创作与毕业论文教学站点,各工作室学生均可以在本工作室内完成毕业创作与毕业论文。美术学院各工作室以外的学生,欲选择某一工作室为毕业创作与毕业论文站点的,必须修完该工作室所开设的2门以上同类型专业课程的最高级次,考试成绩平均达到80分以上。
(9)各工作室必须对所开设课程进行严格规范的教学考核,每门课程结束时,均必须进行当堂集中考试,集中考试的形式与时间可根据各自的教学特点灵活掌握。考试成绩的评定将本着“考教分离”的原则,由各工作室主任邀请相关专业教师组成的三人以上专业考试评分小组具体执行。考核结果须及时报送美术学院教务秘书处,并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定签字后生效。美术学院有权对考试结果提出异议,各工作室主任对此有义务组织专业考试评分小组进行复评。
面对高等教育迅猛发展,招生人数成倍扩大的形势,为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绘画专业教学在全面实施本科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同时,通过设置专业工作室,在学习内容和流程上具备了一个相对稳定和持续的过程,为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品味,扎实积累造型基础,充分发挥他们的个性追求,切实开发创作潜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工作室教学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以启发式的教育方式充分调动学生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和培养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保持积极、自觉、主动的学习态度,改变消极、盲目、被动的状态。积极引导学生“有目标、有方法、有个性、有品味”地学习,倡导“认识先行”,反对“手高眼低”,在学生中形成了一股良好的学风。
我们在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的同时,不断在改革和实践中吸纳新观念、新方法,使其融合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在强化各个工作室必修课课程教学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综合计划,努力使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有机结合,常规教学与学术活动相互促动。力求打牢专业基础、提高学术品位,加强研究能力、突出创新精神,培养出一批艺术尖子人才和技能应用型人才。
几年来通过我们的不断改革尝试,并在具体教学工作中灵活运用、有效落实,已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教考分离制度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价学生学习、检查教师教学状况和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依据。为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发挥考试有效检验和促进教学质量的杠杆作用,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学生刻苦认真地学习,根据我院本科专业特点,结合我院所开出课程的实际情况,我院建立了教考分离制度。先以美术学史论专业的课程为试点,然后逐步推广普及。教考分离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考分离工作由学院领导督促,史论系主任负责开展和具体实施。
(二)所有列入期末考试的必修课程均属实行教考分离的对象。
(三)承担必修课的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学生公布教学大纲及考试要求等有关事宜,让学生明确所学课程的内容范围,应掌握的知识点、重点、难点,以及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四)教考分离课程建立试题库:
1、试题库的建设工作由系主任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进行。
2、试卷应按课程标准中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命题,注重考察学生对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以引导学生重视平时课堂教学和认真完成作业,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每门专业课程的试题库应含至少10份以上且考试内容交叉不超过20%的试卷。试卷的命题质量由系主任严格把关。
4、 根据教学要求的需要,今后可适当增补和更新试卷库试卷。
(五)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产生办法:考试前由教学院长负责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份试卷。
(六)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由史论系组织教师进行评阅,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尽可能采取任课教师交叉阅卷或集体阅卷的形式,以确保评分标准的客观和统一。
(七)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试卷进行分析,考察试卷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等,形成有关数据,完善教学资料,要有详细的分析报告,并针对分析结果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八)史论系要对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九)学院将根据史论系的试点情况,进一步总结教考分离的工作经验,逐步扩大教考分离的范围,努力提高相关课程的考试质量和教学水平。
(十)相关工作程序:
1、组织各专业的教师讨论通过各专业课程的考教分离以及试题库建设的设施方案和细则。
2、组织专业教师讨论和集体备课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学大纲,并做到基本统一每学期的教学进度。
3、每一门课程的专业教师要共同研究,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订本门课程的考试大纲,其中包括所学课程的内容范围,应掌握的知识点、重点、难点,以及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4、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试题库试卷的命题工作。试题库试卷的命题工作应由该门课程的所有教师集体参与。
5、试题库试卷的审核工作由系主任把关,由主管院长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办妥善保管。
到目前为止,我院已建立起《中国美术史1》、《中国美术史2》、《中国美术史3》、《中国近现代美术史》、《中国画论1》、《中国画论2》六门课程的试题库,为今后广泛实施教考分离制度积累经验,打下了基础。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绘画专业创作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关注生活,努力创作;为了奖励绘画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国内重要美术作品展览等赛事,美术学院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专项创作基金(现筹集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专项用于资助学生和教师深入生活,为创作收集素材;奖励在全国重要美术作品展览等赛事中获得奖项的集体和个人。
二、资助学生深入生活、收集创作素材的经费,须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创作进展情况提出申请;资助教师深入生活、收集创作素材的经费,须由教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由南京艺术学院分管美术学院的副院长及美术学院院长审核批准。
三、奖励在全国重要美术作品展览等赛事中获得奖项的集体和个人,除南京艺术学院颁发的奖金以外,美术学院追加奖金的具体标准如下:
1、全国一等奖:奖励10000元。
2、全国二等奖:奖励8000元。
3、全国三等奖:奖励5000元。
4、全国优秀奖:奖励3000元。
5、省级一等奖:奖励2000元。
同一作品,省内和全国获奖,取其最高奖,二奖之间不再兼得。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2012年5月23日修订
关于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价学生学习、检查教师教学状况和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依据。为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发挥考试有效检验和促进教学质量的杠杆作用,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学生刻苦认真地学习,为今后广泛实施教考分离制度积累经验,打下基础。现根据我院本科专业特点,结合我院所开出课程的实际情况,经讨论研究决定,从下学期起对美术学史论专业的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然后逐步推广普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考分离工作由学院领导督促,史论系主任负责开展和具体实施。
二、所有列入期末考试的必修课程均属实行教考分离的对象。
三、承担必修课的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学生公布教学大纲及考试要求等有关事宜,让学生明确所学课程的内容范围,应掌握的知识点、重点、难点,以及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四、教考分离课程将建立试题库:
(一)试题库的建设工作有系主任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进行。
(二)试卷的应按课程标准中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命题,注重考察学生对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以引导学生重视平时课堂教学和认真完成作业,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每门专业课程的试卷库应含至少10份以上且考试内容交叉不超过20%的试卷。试卷的命题质量由系主任严格把关。
(四)根据教学要求的需要,今后可适当增补和更新试卷库试卷。
五、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产生办法:考试前由教学院长负责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份试卷。
六、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由史论系组织教师进行评阅,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尽可能采取任课教师交叉阅卷或集体阅卷的形式,以确保评分标准的客观和统一。
七、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试卷进行分析,考察试卷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等,形成有关数据,完善教学资料,要有详细的分析报告,并针对分析结果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八、史论系要对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九、学院将根据史论系的试点情况,进一步总结教考分离的工作经验,逐步扩大教考分离的范围,努力提高相关课程的考试质量和教学水平。
十、本学期有关工作的安排:
(一)组织各专业的教师讨论通过各专业课程的考教分离以及试题库建设的设施方案和细则。
(二)组织专业教师讨论和集体备课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学大纲,并做到基本统一每学期的教学进度。
(三)每一门课程的专业教师要共同研究,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订本门课程的考试大纲,其中包括所学课程的内容范围,应掌握的知识点、重点、难点,以及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四)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试题库试卷的命题工作。试题库试卷的命题工作应由该门课程的所有教师集体参与。
(五)试题库试卷的审核工作由系主任把关,由主管院长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办妥善保管。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规划及要求
一、教材建设规划
1、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教材建设的方向,将本着讲求质量、拓展创新、保持特色、切合实际的原则,在本院以往教材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
2、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教材建设,必须与南京艺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紧密结合,根据现行学分制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并能够体现出与之相适宜的前瞻性意义。
3、全面启动美术学院各专业教材编撰工作,各专业分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并将所有教材建设项目落实到人。
4、在美术学、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壁画、书法等几个专业方向中各选择一部以往基础好、作者力量强的教材作为重点,力争在2019年之前完成编撰工作,并在出版费用、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方面落实到位。
5、力争在2019年之前,完成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所有教材的编撰和出版,形成一整套具有本院教学特色和广泛实用价值的、高质量的专业教材。
6、各部教材在编撰完成之后,必须经过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方能列入出版计划。
7、本年度内,美术学院需向大院申请教材编撰工作启动资金约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包括资料费5万元,材料费5万元,出版费30万元,联系、考察费5万元,劳务费及奖励5万元。今后的5年里,美术学院每年向大院申请的教材编撰出版经费将以20%的比例递增。
8、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教材编撰工作,要在充分调动本院各专业骨干教师作用的同时,鼓励相关专业教师或教师小组积极参与。
9、对于负责教材编撰工作的教师,美术学院要在时间、经费和资料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支持,并将其工作成绩作为职务晋升和科研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教材建设项目分类
1、按照南京艺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要求,以美术学二级学科所属美术学、绘画、雕塑三个本科专业各专业方向课程为依据,分别以课程为单位编撰成册,以美术专业本科课程统编教材形式陆续正式出版。
2、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教材的 主标题为《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统编教材》。
3、各门专业课程教材分册例标题如:《外国美术史课程教材》、《水印版画课程教材》、《圆雕课程教材》、《工笔人物课程教材》、《油画风景课程教材》、《书法课程教材》等。
三、教材编撰规范要求
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各课程教材格式必须统一规范(均为大16开),统一名称,统一设计(封面及内页版式形式一致)。必须严格按照学分制教学管理要求,按各课程规定的级数分清内容层次,并配以相应的教学单元与之同步,循序递进。必须做到概念准确,观念新颖,内容切实,形式生动,含义全面,图文并茂,格式规范,质量至上。
具体内容格式排序如下:
1、课程名称(按美术学院课程表统一名称)。
2、总学时与总学分(按美术学院课程表统一时数)。
3、总课题(一句话形式,内容概括,重点突出)。
4、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预期目标及实施方法,约500字)。
5、总课题概论(课题基本内容与教学主旨,约3000字)。
6、课程级数、各级内容与单元数(课程分级情况,各级次教学基本内容及单元分布情况,技能性课程一级=1单元=20学时,理论性课程一级=1单元=10学时)。
7、单元课题(一句话形式,内容概括,重点突出)。
8、单元学时与单元学分(按美术学院课程表统一规定合理分布,技能性课程20学时=1学分,理论性课程10学时=1学分)。
9、单元课题概论(课题基本内容与教学主旨,每单元约1000字,配示图)。
10、单元课题内容解析(理论知识详尽阐述,技法训练过程及方法解析,每单元约3000字,配示图)。
11、单元作业内容、数量及质量要求(1—3个命题及具体要求,各约300字)。
12、单元作业讲评形式及内容(各单元约300字)。
13、课程考核命题及评分标准(1—3个命题及具体要求,各约300字)。
2015年5月修订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管理条例
一.毕业论文教学管理
1、毕业论文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是本科毕业学生在校专业基础理论学习的一个全面总结,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本科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必须能够表达自己对所学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的切身感受和认识,必须有明确的主题和完整的论述,必须论点突出、论据充分可靠,必须文理通达、格式规范。美术学院绘画、雕塑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少于5000字,美术学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少于8000字。
2、毕业论文指导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课程是本科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教学(教学时段通常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必须由具备论文写作指导能力的教师专门担任课程教学。担任毕业论文写作课程教学的教师职责包括:课堂集中讲授论文写作要求、方法和目的;指导学生确立自己的毕业论文选题;组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指导学生进行必要的校内外考察和毕业论文相关资料的收集;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审定学生的毕业论文;参与毕业论文答辩及其考核评分。
3、毕业论文开题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通常在毕业论文写作课程开始后的第2周内举行,届时,学生必须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填写《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单》,按时参加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由本专用系部主任召集包括任课教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师3人以上,组成开题报告指导小组,对毕业生论文的选题意义、论文写作提纲、前期资料准备等方面进行提问,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任课教师必须在《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单》“指导教师意见”一栏签署评语并签名。开题报告未获通过的,必须重新选题,重新提交开题报告并获得开题报告指导小组的审定,方能进入毕业论文写作。无故不参加开题报告或未能按时完成开题报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届毕业论文答辩。
4、毕业论文写作
毕业论文写作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抄袭或他人代笔,学生的毕业论文一旦发现为抄袭或他人代笔,将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取消成绩考核资格。所有毕业论文均必须用4号字按统一要求格式打印于A4纸上,完成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5月20日左右),向美术学院教务秘书处交付10份复印清晰、装订整齐的毕业论文,以及1份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逾期未能交付上述资料者,不得参加该届毕业论文答辩。
5、毕业论文答辩
在毕业论文答辩开始前15日内,须由各毕业班班长负责,将所有毕业论文复印件分别送至每一位答辩委员会成员手中,以便提前审阅,准备毕业论文答辩时的提问。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美术学院指定本专业(讲师以上)教师组成,绘画、雕塑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史论专业教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包括答辩委员会主席1人,答辩委员5或7人,另聘请1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做答辩现场记录。论文答辩必须严格按照美术学院统一规定的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程序进行,答辩过程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6、毕业论文考核
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的水平以及学生本人的答辩水平集体评定,毕业论文成绩85分(含)以上为优秀,毕业论文成绩75-84分(含)为良好,毕业论文成绩60-74分(含)为及格。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30%,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同意修改毕业论文后准予通过的论文成绩,一般不得超过70分,但准予毕业及申请学位。凡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美术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的最终成绩,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进行审定签字后生效。
二.毕业创作教学管理
1、毕业创作要求
本科毕业创作是本科毕业学生在校专业技能学习的一个全面总结,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美术学院本科毕业学生专业创作能力的全面提高和展现,是整个专业教学过程的根本目的。美术学院绘画、雕塑本科毕业学生的毕业创作,必须能够表现自己对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切身体验和把握能力,必须能够表达自己对现实生活的独特感受,必须有健康文明的生活内容和深入完整的艺术语言表达,必须有符合展出要求的装裱设计。
2、毕业创作指导
本科毕业创作课程是本科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教学(教学时段通常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必须由具备专业创作指导能力的教师专门担任课程教学。担任毕业创作课程教学的教师职责包括:课堂集中讲授毕业创作要求、方法和目的;指导学生确立自己的毕业创作选题;组织毕业创作课间讲评;指导学生进行毕业创作考察和相关资料收集;审阅学生的毕业创作草稿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毕业创作制作;审定学生的毕业创作正稿;参与毕业创作展览布置及其考核评分。
3、毕业创作选题
本科毕业创作的选题倡导现实主义思想和创作方法,既鼓励弘扬主旋律也提倡内容多样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内容和深入完整的艺术语言表达,。毕业创作教学要以创作题材的广泛性,形成风格的多样性,个人表现的独创性相结合,充分体现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创作水平。毕业创作作品可以是现实画、历史画、肖像画、军事画、风俗画、风景画也可以是静物画。学生毕业创作的选题必须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必须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坚决杜绝污秽低级内容与形式的出现。
4、毕业创作制作
毕业创作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在任课教师的直接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创作严禁抄袭或他人代笔,毕业生的创作一旦发现为抄袭或他人代笔,将不得参加毕业展览并取消成绩考核资格。所有毕业创作均必须在质量和数量上符合本专业教学及展览要求。
5、毕业创作展览
毕业创作展览是美术学院本科绘画、雕塑专业毕业生展示在校专业学习成绩的重要教学过程,必须在美术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布展、展出和撤展。美术学院本科绘画、雕塑专业毕业生作品展览通常在6月份举行,展出地点通常为美术学院展览厅。毕业生作品展览的布展、展出和撤展过程,均必须有所在专业系主任和任课教师亲临主持和指导。
6、毕业创作考核
学生毕业创作的成绩,由所在专业系主任召集相关专业教师3-5人集体评定。毕业创作成绩90分(含)以上为优秀,毕业论文成绩80-89分(含)为良好,毕业论文成绩60-79分(含)为合格。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30%,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者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凡毕业创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美术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创作最终成绩,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进行审定签字后生效。
三.说明
凡本条例未尽事宜,均参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条例》或美术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美术学院对本条例享有解释权。
2012年5月修订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质量检查制度
为了使美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与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中要求的“目标管理”相协调,进一步提高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质量,特此制定《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与创作质量检查制度》,美术学院各系、部教学单位请予遵照严格执行。
一、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由美术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相关系、部主任和任课教师构成三级负责制度,任课教师负责课程的具体教学工作并接受相关系、部主任监督检查;各系、部主任负责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的具体安排和监督检查并接受美术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监督检查。
二、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工作,必须遵照美术学院本科专业课程教学的各项相关规范制度要求进行,美术学院所有本科专业课程教学的统一规范制度文件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均在美术学院。
三、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必须按照统一规范,对毕业生的论文与创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对质量和数量不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毕业论文、毕业创作,实施以下工作责任“目标管理”:
1、美术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必须对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工作,从安排到结束的全过程给以全面、直接的关心指导,定期监督检查,了解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具体指导并掌握落实情况。
2、美术学院相关系、部主任,对所属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工作的安排与检查,必须高度重视,对课程教学的整个过程定期到堂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和错误,直接督促任课教师及时整改解决,并掌握落实情况,发现无法解决的严重问题,必须及时向主管教学副院长汇报。
3、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任课教师,对所担任的教学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对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的质量和数量全面负责,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发现了无法解决的严重问题,必须及时向所属系、部主任汇报。
4、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凡在应届毕业论文答辩与毕业创作展览时出现严重剽窃、抄袭现象的,属一级教学事故;凡出现明显剽窃、抄袭现象的,属二级教学事故;凡出现质量和数量与教学规范要求明显不符的,属三级教学事故。
5、凡在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中出现的各级教学事故,按教学过程的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划分:前期阶段为教学工作安排与实施;中期阶段为教学工作进展与检查;后期阶段为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估,各阶段分别由美术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相关系、部主任和任课教师负具体执行责任和检查监督责任。
四、《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与创作质量检查制度》自2011年9月起在美术学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课程教学工作中具体执行。
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创作教学目标
中国画
以“大美术”教育理念为主旨,在强化本专业(方向)必修课程教学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优化选修课程的科目和内容,努力使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努力提升各课程教学课题的新意、内涵和实际效益,注重课程与课程、课题与课题的纵横联系和互相渗透,力求将扎实专业基础、提高艺术品味、突出创作能力、拓宽综合素质有效地体现在教学效果当中,从而达到使学生既对中国画专业方向基础理论知识和中国画表现技能有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又能触类旁通,比较好地理解和掌握若干相邻专业(方向)课程的知识内容和应用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综合美术人才。
绘画(油画)
以“大美术”教育理念为主旨,在强化本专业(方向)必修课程教学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优化选修课程的科目和内容,努力使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努力提升各课程教学课题的新意、内涵和实际效益,注重课程与课程、课题与课题的纵横联系和互相渗透,力求将扎实专业基础、提高艺术品味、突出创作能力、拓宽综合素质有效地体现在教学效果当中,从而达到使学生既对油画专业方向基础理论知识和绘画表现技能有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又能触类旁通,比较好地理解和掌握若干相邻专业(方向)课程的知识内容和应用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综合美术人才。
绘画(版画)
以“大美术”教育理念为主旨,在强化本专业(方向)必修课程教学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优化选修课程的科目和内容,努力使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努力提升各课程教学课题的新意、内涵和实际效益,注重课程与课程、课题与课题的纵横联系和互相渗透,力求将扎实专业基础、提高艺术品味、突出创作能力、拓宽综合素质有效地体现在教学效果当中,从而达到使学生既对版画专业方向基础理论知识和绘画表现技能有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又能触类旁通,比较好地理解和掌握若干相邻专业(方向)课程的知识内容和应用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综合美术人才。
绘画(壁画)
以“大美术”教育理念为主旨,在强化本专业(方向)必修课程教学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优化选修课程的科目和内容,努力使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努力提升各课程教学课题的新意、内涵和实际效益,注重课程与课程、课题与课题的纵横联系和互相渗透,力求将扎实专业基础、提高艺术品味、突出创作能力、拓宽综合素质有效地体现在教学效果当中,从而达到使学生既对壁画专业方向基础理论知识和绘画表现技能有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又能触类旁通,比较好地理解和掌握若干相邻专业(方向)课程的知识内容和应用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综合美术人才。
绘画(插画)
以“大美术”教育理念为主旨,在强化本专业(方向)必修课程教学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优化选修课程的科目和内容,努力使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努力提升各课程教学课题的新意、内涵和实际效益,注重课程与课程、课题与课题的纵横联系和互相渗透,力求将扎实专业基础、提高艺术品味、突出创作能力、拓宽综合素质有效地体现在教学效果当中,从而达到使学生既对插画专业方向基础理论知识和绘画表现技能有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又能触类旁通,比较好地理解和掌握若干相邻专业(方向)课程的知识内容和应用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综合美术人才。
雕塑
以“大美术”教育理念为主旨,在强化本专业(方向)必修课程教学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优化选修课程的科目和内容,努力使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努力提升各课程教学课题的新意、内涵和实际效益,注重课程与课程、课题与课题的纵横联系和互相渗透,力求将扎实专业基础、提高艺术品味、突出创作能力、拓宽综合素质有效地体现在教学效果当中,从而达到使学生既对雕塑专业方向基础理论知识和雕塑表现技能有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又能触类旁通,比较好地理解和掌握若干相邻专业(方向)课程的知识内容和应用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综合美术人才。
书法学
全面掌握书法的理论知识与表现技能,具有较强书法艺术鉴赏与创作能力,培养具备书法学的理论知识和创作能力,能在文艺团体、教育机构、出版单位、管理部门等从事书法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编辑、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美术学科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专业深造打下良好基础。
美术学
以“大美术”教育理念为主旨,在强化本专业(方向)必修课程教学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优化选修课程的科目和内容,努力使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努力提升各课程教学课题的新意、内涵和实际效益,注重课程与课程、课题与课题的纵横联系和互相渗透,力求将扎实专业基础、提高艺术品味、突出研究能力、拓宽综合素质有效地体现在教学效果当中,从而达到使学生既对美术学专业方向基础理论知识和学术应能力有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又能触类旁通,比较好地理解和掌握若干相邻专业(方向)课程的知识内容和应用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综合美术人才。